永年区“四上企业”培育扶持激励政策详解

发布时间:2026-09-30 浏览:144 次

政策依据:《永年区“四上企业”培育扶持奖励办法》《关于促进“四上企业”加快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》、永年区稳住经济一揽子配套政策;四上企业定义:国家统计局名录库内的规上工业、限额以上商贸(批发零售、住宿餐饮)、规上服务业、资质建筑业、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。

一、新增入库一次性奖励(入统奖励)

前提:企业经国家统计局审定,正式纳入全国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,在库正常经营。

1、规上工业企业

规下升规上/新建投产入统工业,叠加省、市奖励:

1.省奖:连续2年在统,营收<5000万奖5万元;营收≥5000万奖10万元

2.市奖:规下转规上培育补贴1-2万元;新建投产入统工业5万元培育补贴

2、限上商贸、规上服务业、资质建筑业、房地产开发企业

在省、市奖励之外,区财政一次性额外奖励1万元/家。

一句话总结:新增工业最高可叠加至10万省级奖励+市级补贴;商贸、服务业、建筑、房企区级入库奖1万元。

二、在库“四上企业”经营增长分档奖励(年度增量奖)

针对已经在库的四上企业,按年度营收/销售额增速给予区级奖励,不重复享受,取最高一档:

1、规上工业(营收≥3000万)

1.营收同比增长≥20%:奖励5000元

2.营收同比增长≥20%且≥3000万:增长≥20%档5000元;增长≥20%同时满足更高标准,增长≥20%以上一档奖励1万元(两档不重复)。

2、限上商贸企业(批发零售、住宿餐饮,按含税销售额)

1.同比增长≥20%:奖励3000元

2.同比增长≥30%:奖励5000元

3.同比增长≥50%:奖励10000元

3、规上服务业(营业收入)

1.营收同比增长≥20%:奖励5000元

2.营收同比增长≥30%:奖励10000元

4、资质建筑业、房地产开发企业

年产值亿元以上,完成年度目标任务,按产值同比增速给予奖励(细则由住建、统计联合核定)

三、培育帮扶配套政策(非资金类扶持)

1、梯度培育机制:建立“准四上”后备企业库,对接近入统标准的小微企业(标准件、装备制造、商贸服务业等)开展上门辅导,提前梳理财务、统计台账,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,降低升规门槛

2、要素倾斜:四上企业在项目备案、技改、用地、能耗指标、环评审批、资金申报、荣誉评定、招商引资推荐上优先支持;标准件重点培育企业可享受就地技改手续便利政策

3、政务服务:设立企业帮办代办,统计、税务、发改、商务联合上门,解决企业入统顾虑,打消“升规多交税”顾虑;常态化政银企对接,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四上企业融资需求

4、企业荣誉:评优评先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推荐优先考虑四上企业;支持四上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、技改、科技项目等上级专项资金。

四、申报条件、资金发放与限制条款

1、核心门槛:企业注册地、纳税地在永年区,正常生产经营,无重大失信、环保、安全事故;奖励以统计局入库认定、税务平台数据为依据

2、资金拨付:新增入库奖,企业成功纳入国家统计名录库,经区统计局、财政局联合审核后拨付;年度增长奖,次年核算上一年度经营数据,统一评审兑付。

3、不予奖励情形:企业当年发生重大安全、环保事故、偷税漏税、列入失信黑名单;企业入统后短期内退库、注销,追回奖励资金。

五、主管部门

1、牵头:区统计局、区发改局

2、分行业:工信(工业)、商务局(商贸)、住建局(建筑、房地产)、文旅/发改(服务业)、区财政局(资金审核拨付)

参考来源: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《关于扎实稳住全区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》